考试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一)笔试。笔试类别为甲类,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处置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同一专业招录人数在10名以上的,面试人选比例为1:2,招录人数在9名以下的,面试人选比例为1: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等招录所需的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政策待遇
(一)录用人员进入我省公务员编制,试用期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有关省直单位工作。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转正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根据实际需要正式分配。
(二)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录用人员的培养。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对党政专业人才的需要和录用人员的发展潜力,加强个性化的教育培训和多岗位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素质和能力。
咨询电话: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98-65371866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0898-65200852
技术支持电话:0898-6532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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