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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 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原标题:浙江省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内容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决定,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师德教育、宣传、考核、激励、监督、惩处、工作检查和保障等八方面机制建设入手,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省教育厅强调,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要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训工作首位。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时,教师应与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组织新教师进行入职宣誓仪式,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

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要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每年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

据了解,浙江省的师德考核将加大社会参与的力度,采取教师述评、自评,家长、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此外,建立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师德工作的监督,努力将各类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省教育厅确定每年10月为全省师德建设工作检查月,并将适时向全省通报师德建设检查情况。

为完善师德激励机制,省教育厅将把师德表现作为各级教师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建立健全省、市、县、校四级师德表彰机制,省每两年评选一次师德楷模。对师德表现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授予省师德楷模荣誉称号。同时,建立开展年度“最美教师”寻找活动制度,会同新闻媒体寻找和发现身边“最美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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