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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5

2009年上海高等教育工作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为契机,以学科专业建设与布局结构优化调整为统领,以创新人才培养为突破口,不断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发展,把大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一、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扎实推进高校德育工作

1.加强形势政策和主题教育。结合新中国建国60周年、五四运动90周年、澳门回归10周年等重大节庆和迎世博等重大事件,依托博雅讲堂,开展形式多样的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继续办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培训班。制定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学生舆情监测队伍,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收集学生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和国内外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思想反应,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学生思想稳定、健康向上。

2.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遴选设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中心,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出台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发展规划、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示范中心建设评估标准及上海学校心理咨询师岗位要求。推进上海高校心理咨询协会工作。

3.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为龙头,加强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做好辅导员培养培训工作。继续推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工作。推进高校辅导员网站和协会建设。召开2009年度德育论坛暨第五届辅导员论坛,与市教卫党委联合评比表彰2008-2009年度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政课教师和优秀思政工作者。推进辅导员骨干研修、培训基地建设及辅导员学历学位提升等工作。开展辅导员发展报告研究编制工作。

4.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召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推进会。举办第三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论坛。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训规划、教学测评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建设思政课教师数据库,开展新一轮全员培训,举办中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建设思政课名师工作室,着重抓好学科带头人跟踪培养工作。推进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督查。组织编写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教案、精彩教学案例等系列丛书。加强学科建设,努力构筑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支撑体系。

5.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工作。遴选一批职业发展教育研修中心,建设一批职业发展教育实践基地,举办职业咨询师培训班。

二、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6.继续开展上海高校发展定位规划与学科专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在完成市属高校发展定位规划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并做好高职高专院校和部属院校的发展定位规划工作。以学校定位规划为基础,推进高校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鼓励各类高校彰显特色、错位和谐发展。优化专业结构,建立专业招生预警和退出机制,根据学生就业和教学质量等情况,适度减少部分高校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

7.启动四大卓越教育计划,实施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五大工程。启动“卓越科学教育”、“卓越工程教育”、“卓越医学教育”、“卓越文化艺术教育”等四大卓越教育计划。实施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五大工程(即综合建设工程、人才培养工程、知识创新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工程)。创新学校管理制度,改革政府项目管理模式,采取“学校规划、校内竞争、政府立项、绩效考核”的方式,加快高校内涵建设步伐,推进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8.加强共建高校重点建设,推进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工作。做好“985工程”二期建设验收和“985工程”三期建设的启动工作。推进“211工程”三期建设,着力引导高校把跟踪学科前沿和服务国家战略目标、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突出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落实“211工程”三期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完善《“211工程”配套资金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培育)院校的建设,做好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接受教育部、财政部验收工作。加大对2008年增列为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及计划申报学校的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加强高校合作办学,进一步发挥本市“东北片”、“西南片”、“松江大学园区”高校的合作办学优势,推进高校间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初步完成行业办本科院校管理体制及共建机制改革。

9.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工作。推进“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搭建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开展研究生教育公共平台建设。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开展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省级初选及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推进学位论文抽检“双盲”评议工作。开展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专业)的审核工作和学位授予信息的管理工作。

10.落实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实施2009年度(第五期)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评选第七批市级高校精品课程。评选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进申报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做好一、二期教育高地的验收工作。评选上海市高校教学成果奖,并向教育部推荐国家教学成果奖。开展优秀教学团队和高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配合教育部做好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包括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改革创新实验区等。开展高等数学、计算机等科目的统一考试和测试。配合教育部做好新一轮教学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工作,作好年度专业设置审批工作。

11.开展高职高专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布局结构的优化调整工作。启动上海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工程。继续进行高等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第五期建设和民办高校教学高地第五期建设工作。继续推进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用新的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启动新一轮上海市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12.推进本市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完成教育部“继续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重大课题的上海子课题研究报告,作为教育部继续教育改革的试验区,探索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模式改革,提高成人高等教育质量。对市属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教育)校外办学点进行调查、清理,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的规范建设。鼓励普通高校积极为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探索成人高等教育与成人中等教育、技能资格培训相互沟通衔接的体制机制。

13.完善高等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对本市普通高校规范办学工作的专项调研和督察工作。起草制定《本市普通高校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完成新一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调整组建。继续做好对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办学状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14.实施人才计划,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实施2009年度上海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探索创新团队的整体引进和培育。继续组织实施2009年度“上海高校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启动资金”,资助刚进校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和留学回国人员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检查评估,对入选青年教师培养期间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继续选拔上海高校“领军人才”地方队人选。对2007年度获得资助的领军人才进行中期考核。探索并建立1-2个上海高校海外教师培训基地。

15.配合国家和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组织实施2009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员评选上报工作、“上海市领军人才”地方队人员评选上报工作以及宝钢优秀教师奖的选拔、评审工作。

16.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为契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进程,启动市属高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四、努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高校科技文化创新能力

17.进一步推动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实施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第三期)计划、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建设(第五期)计划和知识创新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等措施,着力构建国家、省市、学校三级重点学科体系,建立和完善学科发展绩效与投入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构建上海高校相互支撑、相互衔接、错位发展的学科体系,着力打造一批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国内一流的重点学科。形成一流学科建设带动一流大学的发展机制,引导学校有所为、有所不为,彰显特色。

18.进一步推动省部共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通过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形成国家、省市和学校的三级体系,增强地方高校参与国家战略任务的能力。按照“比照衔接”的原则,瞄准国家专项战略,通过市级培育项目(基地)建设,增强上海高校综合竞争力。

19.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的紧密合作。以增强高校服务区域社会经济能力为核心,积极推动产学研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鼓励和支持学校通过与企业设立联合研发基地、兴办大学科技园、共建产学研联合基地等多种形式,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长三角地区产学研合作,努力打造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高校展区技术转移平台,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强高校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深化科技服务等项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

20.进一步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计划。充分认识哲学社会科学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促进高校的人文社会科学繁荣为核心,通过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精品计划和专题数据库等建设,使高校成为国家和区域重要思想库和智囊团。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并重,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1.启动实施高校文化传承计划。以增强高校文化引导力为核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人才培养中的文化渗透等目标,进一步增强大学在文化建设方面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大师艺术工作室、艺术创新平台、专题讲坛、名家力作等方面的建设,大力推进文化创新,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强力支撑。

22.进一步推动校办产业规范化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校办产业的规范化建设,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建设企业会计制度,建立并逐渐完善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体系。

23.建立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与知识创新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启动上海高校科研协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高校的信息化建设,提升高校科研资源的共享和开放水平。

24.围绕上海市教育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制作工作,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围绕上海教育中长期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的研究工作。继续做好重大决策咨询项目和科研项目,为“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教育发展之路提供科学理论支撑和政策建议。

五、继续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做好高校学生就业和资助工作

25.积极开展招生相关工作。认真做好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稳步扩大普通高等学校外省市招生规模,积极增加中西部地区招生计划。积极探索高考和综合素质评价及高校自主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选拔办法。研究春考、三校生高考、依法自主招生、专升本、插班生等各种类型招生考试的选拔目标和功能定位。继续支持复旦、上海交大“深化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研究并扩大招生规模。继续支持部属高校“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完善平行志愿改革。在上海地方“211”院校探索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继续组织做好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学校数由16所扩大至21所,招生计划数由1万名增加至1.2万余名。做好本市高考加分项目的梳理工作。严格规范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公示的程序和步骤。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对保送生、非通用语种、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自主招生、研究生、三校生、春季和成人招生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实施招生全程监督和招生监督全覆盖。严格实施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6.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扩大专升本招生计划,增加研究生招生计划。提供农村学校教师岗位。加强大学生创业与职业发展教育,完善大学生科技创业资金扶持政策,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扶持的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毕业后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并逐步增加分基金会数量,形成覆盖全市的工作网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国家项目,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各类地方基层就业项目。进一步完善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开展创业实训和实习实践活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在有关高校建立毕业生自主创业基地。继续加强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对毕业生开展贯穿全程的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服务。继续做好灾区毕业生、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

27.推进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强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建立长效资助机制。提高资助工作人员工作和管理能力。多角度健全帮困育人机制。建立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的资助工作制度,继续做好汶川地震受灾学生资助工作。

28.建立大学生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做好高校学生申诉复核工作。整合高校招生、学籍学历管理、学生资助、就业指导等工作的信息数据和管理系统,实现对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有效载体。

六、加强交流与合作,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29.继续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和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继续落实与国外友好城市教育交流的各项项目,进一步强化和拓展友好城市交流渠道,搭建友好城市交流平台。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和指导,研究制定上海市2009年中外合作办学学科申报指导意见,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依托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区域优势,努力引进世界知名高校合作办学。

30.努力把上海建设成国际学生留学目的地城市。完善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使用办法,不断改善外国留学生的层次和结构,提高长期生和学历生的比例。继续建设“上海市外国留学生中国文化体验基地”,赴海外举办“上海市教育展”。继续推进上海海外“孔子学院”建设,设立上海海外“孔子学院”奖学金,扩大市政府奖学金的影响,进一步提高汉语国际推广的实效,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七、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高等教育管理水平

31.积极开展教育政策研究和立法工作。完成“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究”课题。参与制订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参与市政府规章《上海市教育评估条例》制订的相关工作。

32.全面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标准》。开展贯彻实施《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执法检查,开展高校制订学校章程情况检查。

33.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制定《关于加强上海市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专题推进会,明确措施要求。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对教师的廉洁从教和对青少年的廉洁诚信教育。

34.做好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建设工作。按照《上海市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高校设置申请受理和评审工作。继续做好高校建设项目各项协调推进工作。重点抓好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二期建设、上海电力学院平凉路校区扩建等项目。完成“十五”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建设成果汇编。

35.进一步深化学校财务管理。进一步细化、优化教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探索高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机制。进一步推进高校企业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财务、国资信息化管理办法与平台,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探索研究生收费机制,完善自学考试收费工作。

36.进一步加强高校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按时完成党委组织部门下达的年度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配合市审计局做好2008年度高校财务收支审计及2006至2008年度帮困助学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37.规范和扶持民办高等教育。切实推进民办高校落实法人财产权工作,以民办高校土地、校舍等资产到位为重点,保障学校享有法人财产权。扩增民办教育发展政府专项资金。鼓励民办普通高校建立年金制度。进一步完善民办高校督导工作制度。召开上海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实施《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民办高校财务规范管理相关培训。

38.规范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对本市普通高校规范办学工作的专项调研和督察工作,研究制定《本市普通高校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做好对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办学状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研究制定《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组织开展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证照齐全、亮证办学”专项检查,建设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信息社会查询系统和网上管理服务平台,汇编《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2008学年度资讯大全》(黄页)。依法做好民办高校重大变更的行政许可工作及年检工作。完善本市中外合作办学非学历教育机构和项目的审批与管理。

39.进一步加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大学生安全教育大纲》具体实施意见。推进高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三年达标计划第三年建设工作。加强本市高校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制定高校校园安全管理办法。开展安全隐患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理顺关系,形成合力,积极优化松江大学园区、南汇科技园区治安、交通、市容卫生等环境。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着力加强寄宿制学校、校车等管理,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问责制,切实维护师生健康和安全。

40.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制定高校后勤事业发展五年(2009-2013)规划。全面做好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制定本市学校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手册(大纲),全面推进高校节水型校区创建工作。解决好与广大学生关系密切的民生问题,做好食品卫生安全、食堂价格等工作。

八、需进一步推进的其他各项工作

41.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以整体推进全市高校大学生普通话水平免费测试和加快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步伐为主线,确立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重中之重地位,促进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上水平,发挥其对社会语言文字工作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42.不断提高高校体育、卫生、艺术和科普等方面的教育教学工作水平。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组织举行2009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用3—5年时间,使本市学生体质健康达到国家基本要求。进一步深化推进体教结合,规范学校体育训练竞赛、项目布局及运动员招生工作,推进学校体育特色、体育重点项目和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和发展。研究制定上海市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明确高校内设医疗机构、卫生保健室的工作职责与达标条件。组织第三轮“健康校园”达标建设。继续推进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配合做好大学生医保工作和急症救助培训教育工作。坚持文教结合,促进高校艺术教育发展。选送优秀节目、作品、科学论文并组团参加2009年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在高校开展普及高雅艺术的交响乐巡演及中央艺术院团赴上海学校演出等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届上海市青少年创新峰会。继续推进大学生科普志愿者服务社(科学商店)建设。建设一批青少年学生科技实践工作站,为青少年科技爱好者搭建创新发展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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