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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要求强化学校和托幼机构等甲流防控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黑龙江省卫生厅近日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强化学校、托幼机构等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

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加强信息的沟通和配合,有效控制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播、蔓延。卫生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行政区域内流感疫情;各级各类医疗及疾病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学校疫情分析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如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在做好处理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指导学校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卫生监督机构要深入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学校卫生监督。

此外,为强化各级各类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指导教育部门落实14项防控措施,包括实施有效的联防联控,加强报告制度并强化督察工作;在各学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学校托幼机构制定操作性强的防控方案;加强防控教育知识宣传,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实施每日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随访制度;避免举行大型聚会活动,必须举办的要安排在室外操场进行,或者以视频或分年级、分班级分别进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学生提供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制定专人对教室、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各种学习、生活场所通风换气,并进行日常环境消毒;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共同做好学生日常健康观察工作;对疫情比较严重地区,有针对性采取预防性服用中药措施;对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要提供条件,对患者及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观察措施;疫情严重的地区和学校在专家研判的基础上,采取临时停课或者暂时性关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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