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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名师点拨-集权制和分权制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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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名师点拨-集权制和分权制

集权制。亦称独立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下级处于被动服从和严格受控地位,其行政行为基本上取决于上级指令的一种组织体制。集权制:

【优点】指挥坚强有力,计划统筹兼顾,同时有利于严明行政纪律,也有助于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和综合性社会事务的管理。

【缺点】权力过分集中不仅会使下级意志消沉,而且一旦权力的行使出现重大失误,就可能严重损害行政组织的社会目的,并抑制组织的持续效绩。

分权制。亦称多元制,指将行政权力较多授予下级的一种组织体制。其特征表现为,行政下级在其管辖权范围内名义和实际上都享有主动采取行政措施的自主权,上级除负监督责任外不横加干涉,而由下级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其是。分权制:

【优点】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的特点,因而容易收到因地制宜的功效,同时也有利于培养民主精神、主体意识和工作热情。

【缺点】但分权过甚,也可能破坏政令的统一,出现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的现象,从而损害国家行政组织的整体目标和功能。

一般说来,统中有分、分中有合、统分结合、相得益彰是比较理想的行政组织体制,如何选择一种体制,取决于是否更有利于实现组织的总体战略目标,是否更有利于造福于人民,是否更有利于使组织充满活力,是否更有利于实现组织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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