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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外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法语专业教学语种为法语、英语,其他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九、录取规则1、依据上海市教委的春季招生文件精神,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根据报考生源的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划定学校的面试资格线。面试主要考察学生须具备的知识能力、表达能力、思维能力、交流能力、才艺展示、心智健康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比例:按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面试时间:2015年2月14日-15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面试地点:东体育会路390号(虹口校区) 3、学校根据学生春季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学校面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录取确认的新生,与2015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春季招生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的名单公示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录取。学校公示的被最终确认为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进行录取确认,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秋季高考。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5000元(以相关文件为准)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3000元(沪价费〔2006〕012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021—51278024、51278025、51278155(上外贤达招办)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51278238十四、网址上外贤达网站:http://www.xdsisu.edu.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就读校区:2015年入学的金融学与法语专业新生一至三年级在崇明校区就读,四年级在虹口校区就读。学前教育专业新生一至四年级在虹口校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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