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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中小学生学籍号编制规则公布 分主号和副号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东方网8月28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昨日,市教委发布《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号编制规则》,本市中小学生学籍号将统一管理。学籍号将分为主号、副号。

主号:身份证件号码

学籍号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具体来说,中国大陆学生为居民身份证号,中国香港学生为香港特区身份证号,中国澳门学生为澳门特区身份证号,中国台湾学生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编号,外籍学生为有效护照编号,其他学生实行统一编号。

副号:体现学籍信息

学籍副号编码由6部分共19位数字代码组成,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第1-3位):地区代码,全市地区代码均为310。

第二部分(第4-6位):区县代码,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县以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至2011年10月31日)》确定。

具体来说,黄浦区为101,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依次为104-110,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依次为112-118,奉贤区为120,崇明县、梅山、大屯、鲁中及其他依次为230、935、936、937、939。

第三部分(第7-10位):学校码,由各区县根据学校性质,并遵循一定的编码规则自行确定。

第四部分(第11位):学段代码,小学阶段为1、初中阶段为2、高中阶段为3、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为4。

第五部分(第12-15位):入学年份,即学生进入该学段起始年级的入学年份。

第六部分(第16-19位):学生码,由区县或学校自行确定。

市教委:转学副号重编

市教委对中小学生学籍号的编制有以下规定:

一、学生取得本市学籍后,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期间学籍主号不变;学生在同一所学校同一学段就读,学籍副号不变;

二、学生在本市范围内升学或转学,其学籍主号不变,学籍副号须重新编制;

四、学籍号一旦生成使用,则不能重复使用;

五、因学校撤并或学校性质发生变化导致在校学生学籍号变化的,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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