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25日在其官网(www.shmec.gov.cn)公布了2013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加分和政策性照顾项目一览表。加分项目大体和去年相同;对军人、警察等人员子女的加分幅度和证明单位进行微调;所有加分项目不可累计。
根据这一表格,可以加20分的考生除了烈士子女外,今年还新增了: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现役军人子女;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西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现役军人子女。以上考生须由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出具证明。
此外,可以加10分的考生为:作战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由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出具证明);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由省市级公安局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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