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近在其“官网”上转载教育部“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这项通知对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以及体育特长生的加分项目作出了新的规定。
新规定适用于从2011年秋季起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也就是说,明年参加高考的高三生将适用于新的高考加分规定。
根据新政策,除入选奥赛国家集训队的学生继续具有保送资格外,对在全国奥赛决赛、科技类竞赛中获奖的相关学生,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有原先的保送资格;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保送和高考加分资格,若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高中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将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各省视情况,在上述运动项目之外增加一般不超过2个强身健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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