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下发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明确继续实行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上海市教委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各类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个人简历等。
体育、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自今年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凡需在上海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非上海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一方持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件、务工证明,以及同住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可。
2012年起,上海市民办初中、小学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办法。5月初,各民办校开通学校网站接受学生报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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