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5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的学校数量扩大至250所左右,这些学校学生、家长、社区满意度达90%以上,成为“家门口的好学校”。昨天,上海市教委出台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促进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两个文件,本市将从两个方面着力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在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方面,2015年本市各区县选择试点全面推进。到2017年底,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5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加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学校要成为达到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学生、家长、社区的满意度平均在85%以上,办学特色基本形成的“家门口的好学校”。
在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方面,预计到2017年,本市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的学校数量扩大至250所左右,覆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约25%。这些学校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达到全市良好水平,学生、家长、社区满意度达90%以上,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成为“家门口的好学校”。目前,本市已汇聚近100所项目学校参与“新优质教育”实践,区县层面的新优质项目学校也扩大至120余所。
为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市教委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制度建设、专业支撑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推进工作列入区县教育质量评估指标、年度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予以考核。同时,市教委强调区县不得以“新优质学校”名称对学校命名、挂牌。
市教委表示,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有利于打造更加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努力实现“教好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名教师,办好每一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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