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
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
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登记表(可在清河区人民法院网站和清河区政府网站下载),于2014年6月25日至27日到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报名(健康西路180号)。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专业技能测试
1、考核电脑文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速录方式包括拼音、五笔、亚伟速录三种速录方式(任选一种),采用亚伟速录方式的考生请自带相应的输入设备及计算机连接数据线。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折算成合成成绩,按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358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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