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2、年龄、户籍:30周岁及以下(1983年 4 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学历、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材料化学、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专业。
4、招聘对象:社会人员及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5、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 4月 27日(上午8:30 —11:30),下午13:30 —17:00),在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报名。
2、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报名时收取考务费8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30%,专业知识科目占3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
1、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材料化学、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知识。2、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可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http://www.sdsgwy.com)查询。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单位地址:金华市环保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0579-82181508、82181506
传真:0579-8218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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