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中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设置根据三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各学校教师缺编情况确定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我市事业编制岗位,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录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录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2);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6、海南省内的行政、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和在职特岗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7、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③2013年7月1日之前已被正式录用为海南省农村特岗教师或海南省其他市县编制内教师,未办理报到上岗手续也未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⑤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招聘程序(一)报名工作1、报名时间、地点时间:7月14日至7月20日(14日和20日正常上班);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三亚市河东路60号教育局4楼)。2、报名提供材料(1)应聘者按学段、学科分类填写《2013年三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
(二)领取准考证1、7月22日,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三亚市考试中心网站发布。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减少该学科岗位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笔试。2、7月29日-7月30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如有代领的情况,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证后方可领取。(三)考试工作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两个项目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综合成绩。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派员指导,市监察部门派员监督,保密局派员指导做好保密工作。1、笔试(1)时间地点笔试的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
三亚市教育系统2013年招聘教师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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