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2011年招聘幼儿园教师(一)对象1、全日制普通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乐东生源);2、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乐东生源);3、全日制师范学校毕业(含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并获得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验印,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发给《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
招聘对象和条件(一)对象1、全日制普通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乐东生源);2、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乐东生源);3、全日制师范学校毕业(含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并获得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验印,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发给《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
(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1日后出生);3、具有从事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普通话表达能力较好,身体健康,形象大方端庄。四、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组长:黄嘉琪(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吴坤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县人劳、纪委监察、教育、编办等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吴坤宁(兼);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人劳局、教育局等成员单位抽调。五、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1、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本次招聘在海南省乐东县教育局人事职能岗设立报名处。符合条件参加招聘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处报名。参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
(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1日后出生);3、具有从事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普通话表达能力较好,身体健康,形象大方端庄。四、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组长:黄嘉琪(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吴坤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县人劳、纪委监察、教育、编办等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吴坤宁(兼);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人劳局、教育局等成员单位抽调。五、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1、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本次招聘在海南省乐东县教育局人事职能岗设立报名处。符合条件参加招聘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处报名。参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
附件: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1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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