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要求
根据自考专业计划要求,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考核)全部合格的考生请于2014年5月17-22日到各县区招生办、东营职业学院成教处及大王职业学院成教处领取《东营市201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申办说明》(《东营自考》第4期)、《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档案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等材料。考生须仔细阅读申办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报,否则后果自负。毕业材料一律免费发放。
二、填写说明及要求
(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重要档案,一式两份,须由考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认真填写,字体颜色一致,字迹工整清晰,不准涂改,不准代填,不准复印。
1.封面页的填写要求
(1)毕业证书号一律不填。姓名、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主考院校、填表日期等6项信息由考生填写。
(2)姓名、身份证号应与身份证上一致;身份证号应与考生当前使用的公民身份号码(15位或18位)一致。军人考生有身份证的,填写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的如实填写军官士兵证的号码。
(3)专业、主考院校名称应按《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填写全称,可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http://www.dyjy.gov.cn)的“自学考试”查阅《东营市自学考试报考及毕业查询手册》,不准填写简称,原主考院校山东经济学院和山东财政学院统一改为山东财经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更名为齐鲁工业大学;专业名称后的括号内应注明本科或专科:“准考证号”只填写在我市报考的准考证号(以05开头,多个准考证号只填最后考试的一个即可)。
(4)填表日期和考生自我鉴定日期应一致,所在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日期要稍晚于考生自我鉴定的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例如2014年6月4日。以上日期均在2014年6月8日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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