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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02年十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一、 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详见附表。

二、 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02年3月5日至15日。报名地点:由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1.报考对象: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开考的专业应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特别是中医、中药、护理学、中医护理学、药学、公安管理等专业,必须按专业开考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考生必须是在职人员。

2.报考手续:由各市自考办按规定执行。所有考生须凭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或正式准考证报名,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每科次报名费5元,考试费18元)。

四、考生必须按要求认真填涂《报名卡》,若《报名卡》填涂有误,后果自负。

五、凡报名的考生一律凭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山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六、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市自考办报名点订购教材,以免用错教材,影响考试,如考生未按要求执行,后果自负。

七、2002年7月13、14日增加一次自学考试,考试科目为四月份考试的部分公共课,仅限老考生,报名时间为6月7日至9日。

附 表:山东省二○○二年十月高教自学考试科目、时间表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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