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自考将于1月9日——10日进行,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1月9日——10日。
地点:以考生考试通知单为准。全市共设17个考点。
二、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到报名点领取考试通知单。
2、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学校熟悉考点。
3、按照省考试院规定,考生必须按照考试通知单规定时间按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IC卡)、考试通知单,凭“三证”参加考试。凡是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丢失的,必须立即于考试当周到青岛市招考办(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补办。身份证丢失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5、根据省考试院规定:考试期间,考生一律不得将手机、传呼机带入考点和考场,一经发现按照违纪和作弊处理。
6、时值寒冬,请考生注意保暖。关注天气变化,遇到雨雪天气,一定要提前安排好行程,以免延误考试。
市招考办咨询、投诉电话:8578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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