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开考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秘书(专科)和秘书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批复
上海大学:
你校《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秘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报告》(上大成〔2011〕3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停止开考高教自考秘书(专科)和秘书学(独立本科段)专业,请你校按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2013年至2014年两年为两个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停考过渡期。此前已通过该专业专科或独立本科段至少一门课程的考生,在停考过渡期内可继续报考该专业其他课程;此前尚未通过该专业任何课程的考生,自2013年起不得报考该专业。同时该专业也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
二、毕业手续办理延期一年,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5年底以前办理完毕。自2016年起,不再办理该专业的毕业手续。
三、请你校向相关考生做好宣传工作,指导相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尽快完成各门课程的考试,以便按期拿到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毕业的考生,可转考其他专业,相关课程可参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予以免考。此复。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二O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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