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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政府招待处招聘工勤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拟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省政府招待处2014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1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省政府招待处人力资源部受理。

(1)时间:2014年8月5日—8月6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石家庄市自强路127号省政府招待处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311-87025931转3016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省政府招待处2014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省政府招待处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省政府招待处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初定于8月15日。考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通过电话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及咨询电话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省政府招待处显著位置张贴公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学位高低顺序依次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www.sdsgwy.com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025931转3016(省政府招待处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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