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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2012年招聘工勤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天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2012年招聘工勤人员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3、具有2年以上汽车驾驶工作经历;

4、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5、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报名办法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和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

报名地点: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77号)。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招聘单位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需要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汽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不能开考。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对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考评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单位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022—233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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