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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专业〉(本科段)向社会开考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市自考办日前作出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段)自2004年10月起不再作为司法局委托开考的专业。该专业自2004年10月起向社会开放,继续开考。主考学校仍为华东政法学院。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均不变。

该专业何时停考,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将视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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