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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2008年高职高专补录22日填报志愿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记者17日从桂林市招生考试院了解到,广西自治区2008年高考高职高专招生院校补录定于9月22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提醒我市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要把握好这次补录上大学的机会,认真填报志愿。

据介绍,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充分完成国家招生计划,维护国家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计划总量10%的专科(高职)院校,经学校申请、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可以组织补录。

2008年,广西自治区高职高专招生院校补录将继续采取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补录时间为9月20日至27日。补录范围包括区属高职高专招生院校和区外有要求参加并经批准补录、同时有缺额计划的院校,本科(含独立学院和本科预科)一律不予补录。补录原则是在原始计划数内按缺额数进行补录。高校应将经确认不报到考生档案作退档处理,然后再进行补录。已退档考生,一律不再投档录取。

补录分数要求为,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类文化分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162分以上、艺术专业成绩合格以上;体育类文化分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180分、术科成绩在专业成绩合格以上录取。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原则上按广西自治区制定的高职高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补录期间的最低投档控制线。对正常录取期间因生源不足而降分录取的院校,可按已降分数录取。

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可于9月22日8:00至17: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http://www.gxeea.cn)填报补录志愿,每名考生高职高专提前批可填报 1个院校志愿,高职高专普通批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不设“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符合条件的可同时填报普通批志愿。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高职高专院校补录属于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一个正常操作程序,补录与收费无关。因此高校除开学时按规定收取在《2008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上公布的学费外,不得在录取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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