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探索适合高职院校特点的考试招生录取选拔机制,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严禁高职院校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
据了解,我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及民办高校均可申报单招资格,3月上旬将公布具备单招资格的院校名单。按规定,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及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该校年度招生规模的30%以内;其他院校控制在20%以内。单招计划纳入院校当年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为防止单招工作出现猫腻,具备单招资格的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招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招资格;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据了解,2013年我省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等50所高职院校开展了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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