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执法检查报告及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主要围绕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合理配置教室编制、加强师德建设、抓好校长的选拔、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均衡教育资源、改革职称评聘等8个方面的内容。
根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请研究处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的函》,省政府对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要求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编办等部门,对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
报告指出,为切实有效地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和农村学生进城就读难的矛盾,江西省先后启动了三批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建设工程,在生源明显增加的城镇地区建设一批优质学校,把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做大做强。到2012年,江西省93个教育园区共完成总投资63.8亿元,建设城镇新区学校276所,建设面积479万平方米。同时积极开展扩充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改革,努力探索通过各种形式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若干个教育共同体,实现县域内城区优质学校帮扶薄弱学校全覆盖,全面带动薄弱学校建设。通过校际之间联合办学、教育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城区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吸引力,缓解“择校热”和“大班额”的矛盾。
为推动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江西省下一步将采取五项措施。一是继续推进教育园区的巩固和提高工作,争取在2014年底前将规划内的园区学校约400所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落实《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布局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小、教学点建设步伐,大力推进村小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加快村小和教学点恢复重建步伐,着力解决农村适龄少年儿童上学难问题。进一步加大投入,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推进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硬件设施改造步伐,实现办学条件上的均衡。三是进一步加大城区学校扩容改造力度。针对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加强调研,制定扩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容量的方案,适时启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逐步消除“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缓解城区学校“择校热”矛盾。四是探索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改革新办法。出台指导性意见,引见各地积极探索通过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组建教育共同体、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捆绑考核等方式,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发展,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充。五是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上出实招。积极落实新招聘教师主要服务于农村的政策,充实农村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津贴政策,改善教师待遇。在职称评聘上向农村学校倾斜,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评选特级教师要有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定年限的经历。通过教师培训和教研指导向农村学校倾斜等方式,促进农村学校教师水平的提升。积极开展教师“走教”模式的探索,争取让村小、教学点开足、开齐、开好音体美等课程,努力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报告还指出,江西省教师编制管理办法是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具体分配各校人员编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各设区市及县(市、区)在新学年开始前根据中小学办学规模的变化,实行人员编制动态管理。据了解,近年来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紧缺,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科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总量内,采取动态调整的办法调剂解决,确保中小学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待中央编制办出台新标准后,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并做好中小学教师编制重新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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