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江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21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的校车,将被依法严处。
该通知要求,江西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
另外,通知还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针对过渡期大量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作为幼儿、小学生校车使用的实际情况,按照“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的原则制订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对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的校车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此外,通知还要求相关部门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监督,依法查处。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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