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提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明确设置关爱留守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条款。这是江西省着力建立对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关爱机制的一次尝试。
《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参与的农村适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学校应当建立适龄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制度,完善适龄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与心理关怀、疏导机制。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权益,《条例(草案)》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入学、升学、奖励、考核评价等方面,与城镇学生平等对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江西均衡义务教育发展目标瞄准薄弱校大班额 下一篇:江西校车司机签责任书 教育厅督查学生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