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1年2月26日上午9:00和下午13:30开始。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面试地点为: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南昌市南京东路807号,可乘5、13路车直达)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0年2月24日至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南昌市南京东路807号,可乘5、13路车直达)。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报考职位有英语(论坛)成绩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要求的,考生应提供相应证书;报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经历证明,并特别注明基层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报考有户籍限制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7、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其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除原件外,还需提供一份复印件(A4纸双面复印)。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当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江西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791-6201468。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应在面试确认时将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申明书》(见附件)传真到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传真电话:0791-6203122)。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有关人员名单将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3、 面试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一: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三:考生放弃面试申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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