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2010年南昌市将启动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计划培养407名教师。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由教育部门指定乡镇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得少于6年。
2011年,南昌市将定向培养农村教师407名,其中小学教师305名,初中教师102名。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和青山湖区、湾里区、青云谱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开发区等县区将纳入计划。
该计划将招收高中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两类生源,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分别由省市两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据了解,定向培养的学生如学业合格、品学兼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且各门课程成绩在85分以上的,毕业时由江西省教育厅根据《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一次性将毕业生派遣到指定乡镇学校(幼儿园)任教,各县区不得改派。
此外,毕业生回协议县乡镇学校(幼儿园)任教不得少于6年。定向培养学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的,要按照《协议书》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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