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书记苏荣要求
“无论怎样困难,都确保投入如期达到4%”
日前,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全省教育经费投入的通知》,明确规定,江西确保明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并稳定增长。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指出:“对于这一硬指标、硬任务,省委、省政府的态度非常明确,无论压力多大,无论怎样困难,都必须确保如期达到。”
江西省要求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经费投入。
江西省要求,各地要把教育列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的规定,即:财政教育拨款的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的平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江西省制定了相关法规,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规定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计提土地出让收入的10%,重点用于农村(含县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学校设备购置以及其他与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相关的开支。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机制。实施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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