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地方 > 江西 > 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再现利好

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再现利好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教育部门获悉,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江西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和帮扶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同时,将离校后回到原籍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对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双困”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免收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凡从事个体经营(除部分特殊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可免收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这些收费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等等。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已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可享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贷款规模可扩大到20万元,期限可放宽至两年,并视其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增加情况提供的第二次贷款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免费参加培训见习

根据每年高校毕业生实际情况,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项目,对临近毕业或已毕业且有自主创业愿望和一定创业实践的高校学生进行重点创业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创业技能。

为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江西省建立了“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各地应组织本地见习人员统一与本地见习基地签订规范的《就业见习协议书》。

离校暂未就业毕业生扶持政策

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

离校后回到原籍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和办理《江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各地将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结合其专业和就业意愿,组织相关领域的技能培训,重点强化操作技能,提高其就业能力。

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度

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范围,实行动态跟踪服务。鼓励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双困”高校毕业生帮扶政策

省财政补贴“双困”生求职费用

“双困”高校毕业生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江西省将建立“双困”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包括从省财政安排的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补贴“双困”高校毕业生求职费用;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双困”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等。

政府开发岗位优先安排“双困”生

民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各级部门和院校对其进行“一对一”的重点指导、重点推荐、重点帮扶。此外,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各类企业后勤服务岗位和街道社区组织开发的服务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双困”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江西09艺术类合格证线、资格线和体育类合... 下一篇:江西聘2100名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期满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