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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五类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就业援助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2010年,贵州省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规模将达7.94万人,创下历史新高。为了合理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贵州省将五类毕业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将对他们开展就业援助。

据了解,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五类毕业生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据介绍,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可领取《就业援助卡》,办理《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证》。贵州省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对这些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援助,对他们开展分类指导、就业培训、心理咨询、求职补贴等就业帮扶。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如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按照本人实际交纳的社保费的80%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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