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了解到,2013年新疆开始试点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
据新疆自治区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招生对象为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文件规定相关要求的考生。考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查询相关文件要求及具备推荐直升专试点工作资格的院校名单。
据了解,报考新疆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或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可免试入学。凡是报考新疆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如果已被报考院校录取,不得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自治区招办提醒考生,已经被新疆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如果未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可由试点院校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到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补办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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