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地方 > 新疆 > 乌鲁木齐中小学将严防各类传染病疫情发生

乌鲁木齐中小学将严防各类传染病疫情发生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日前从新疆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了解到,乌鲁木齐中小学将严格执行“每日晨检上报”制度,所有中小学生都得查体温,严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同时,近期学校尽量不组织学生外出踏青活动,以避免学生接触和食用病(死)禽、畜。

此外,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学校、托幼机构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已出台,并已下发各学校。

乌鲁木齐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所指学校常见传染病,指近年来在学校内常见并可能发生暴发、流行的传染病,主要包括呼吸道传染病如猩红热、麻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肠道传染病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

《方案》要求各学校要加强晨检、午检,及时发现潜在的病人。学校要加强因病缺勤学生的监测,及时掌握学生患传染病情况;落实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保证患儿在病情痊愈、无传染性前不得返校上课;学校要将学生晨检、传染病发病情况及时向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区(县)疾控中心及教育局报告。如果发现方案中的传染病在学校出现时,由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停课建议,报市、区卫生局和教育局会商同意,发病学生所在班及宿舍的学生应停课,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若学生所患传染病为疫苗可预防疾病(甲肝、麻疹、流脑、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感、水痘),且患病学生所在班和宿舍85%以上学生已全程有效接种过预防该病的疫苗时,则与患病学生同一班级和同一宿舍的学生不需停课,只对未接种疫苗的学生及时补种相关疫苗。

手足口病停课标准为,小学和托幼机构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建议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天;托幼机构1周内累计出现10例及以上或3个班级分别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时,全园停课10天。如当周内一个班,流脑、麻疹发生2例,或者猩红热、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流感、感染性腹泻发生5例及以上时,班级停课;停课时间:猩红热、流脑、流感、感染性腹泻7天;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14天。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新疆2013年开通中职直升高职通道 下一篇:新疆启动督学工作 重点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