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确定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华夏培训学校、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分校等9所学校具备举办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资质。自治区教育厅明确未经批准的社会助学组织不得从事自学考试的招生、教学辅导等相关活动。
此次确定的9所学校中包括普通高校、民办非学历高教机构、民办普高等3种类型,其中宁夏大学承办22个专业,宁夏医科大学涉及4个专业,宁夏新希望职业培训学校涉及12个专业、宁夏华夏培训学校涉及5个、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分校涉及6个专业、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涉及4个专业,银川能源学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及宁夏中联职业技术学院分别涉及1个专业。
据了解,社会助学组织应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经省考办登记注册,方可举办自学考试助学活动。社会助学组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在招生、收费、助学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由省考办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暂停其招生或者取消其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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