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自考 > 宁夏 > 2014年宁夏自学考试考生转考须知

2014年宁夏自学考试考生转考须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已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者,在网上提出转考申请,申请成功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课程合格成绩单》到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审核,申核无误后考生签字,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二、考生参加的实践性环节课程成绩、免考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成绩,根据全国考办的规定要求不予转出。

三、考生已用于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不予转出。

四、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考生,不予转出。

五、考生在因违返有关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予转出。

六、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

七、外省考生在转入宁夏继续参加自考时,应当在宁夏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将其转出地成绩归档。

八、转考考生需转出的课程必须一次性转出,不允许只转个别课程。

九、办理转考的时间统一规定在每月1日至10日(5月和11月除外,因自学考试阅卷、登分)。

联系地址:银川市新华东街67号

联系电话:0951-6072742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宁夏9家教育机构获自考助学资质 下一篇:宁夏2012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