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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调整高校毕业生档案代理方式 助力毕业生就业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在区外就业的:可及时通过人才交流机构转正定级后流转

在区内就业的:可在人才交流机构完成工龄计算、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人事代理事项

宁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主动调整毕业生档案代理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助力添薪”。截至目前,1.2万名区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已安了“家”。

今年以来,教育厅窗口向15所区内普通高校和389所区外普通高校分别发出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和集中派遣工作的通知》和《宁夏教育厅关于接收2012年区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来宁就业有关问题的函》,改变传统档案保管方式,主动协商区内外普通高校将毕业生档案一律寄往生源所在地具有人事代理权的人才交流机构进行管理。截至目前,2012年区内外普通高校1.2万名毕业生的档案已“安家落户”,交由各级人才交流机构登记托管。

教育厅窗口负责人说,档案好比毕业生的隐形“身份证”,因档案问题而影响工资调整、工龄计算、工作调动的事情每年都在上演。交由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今后在区外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就业的毕业生办理当地户口时,可及时通过人才交流机构转正定级后流转,省去很多麻烦。在区内流动就业、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在事业单位或国企就业又暂无正式编制的毕业生,档案托管到人才交流机构,就可以在人才交流机构完成工龄计算、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人事代理事项,避免了长时间不转档案而导致的档案不能在全国流转、工龄无法延续以及不能正常进行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不良后果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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