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召开的2011年河北教育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透露,河北省教育纪检部门2011年将挥出重拳,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择校乱收费、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及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回扣的必须全额返还学生。”河北省教育纪工委书记、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郭景茹在会上表示,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不得盈利、据实结算和收支公开原则。
郭景茹说,目前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一些学校甚至向学生推销摊派教辅材料,造成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重。为此,纪检部门将严查违规征订教辅行为,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
针对当前打着“捐资助学”旗号暗中收取“择校费”的行为,郭景茹说,治理教育乱收费并不意味着要停止捐资助学,而是反对将捐资助学与择校直接挂起钩来的错误做法,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与收费完全脱钩,切断学校收取择校生与获得经济利益的联系。
据统计,2010年河北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213件,查处违规收费375.2万元人民币,处理乱收费责任人6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4人。典型案例有:34名在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及体育、艺术专业测试中违纪舞弊人员被取消高考录取资格,一些地方虚报冒领“吃空饷”、套取国家助学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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