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市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局、档案局、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碛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水利局、经委、体育局、农业局、农机局、煤炭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7个部门所属的29个事业单位,涉及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共招聘39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吕梁市户籍(生源)、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时间截止到2010年底。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招聘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具体步骤为:
(1)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9日8:00—2010年12月15日24: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11日至2010年12月17日在提交报名信息两个工作日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4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0年12月1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进入专业知识笔试的人员,考试通知发布后三日内按上述办法每人再缴考务费40元。
招聘岗位要求硕士学位资格的报考人员,只缴报名费,不缴考务费。符合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采取先缴后返的办法。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及面试人员,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在指定的时间内分别自行下载打印《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准考证。
2、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
②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③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到吕梁市人事考试中心下载打印准考证。
④如所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资格条件要求硕士学位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特殊专业岗位的除外)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岗位后,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该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后两天内另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⑤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返还考务费手续。
⑥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⑦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进行;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别负责党群和政府序列的审查事宜,确认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笔试
笔试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进行基础知识笔试。一般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教学、医疗、演职、工勤等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分别为《教育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艺术基础知识》和《工人职业道德规范知识》。基础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拟于2011年元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名额1:5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专业知识笔试对象)。
第二步进行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原则上为与岗位联系紧密的专业门类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8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中分别加3分和2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资格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三)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60%+专业知识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讲课、答辩、现场实际操作、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协警岗位还须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成绩。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协警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他人员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
(六)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组织工作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市场实行人事代理或已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岗位及薪级工资。
咨询电话:8223396(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8220639(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监督电话:8223624(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8224954(市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事局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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