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该厅日前下达了2009年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000万元,预计有21.2万名学生受益。
这项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是用来奖励各市在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面所做的工作,专项用于补充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支出。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在安排资金时,要向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公办学校倾斜,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山西省物价局公布四项考试收费标准 下一篇:提醒:高考报名须用正式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