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山西省将每年安排1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见习期间,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将以各负一半的比例,并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见习生发放生活补助。
除此之外,新近出台的山西省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将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提供重点就业援助。
按照规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的,政府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或被企业招用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山西省规定,今后山西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等。高校要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不低于当年全部在校学生学费的1%,列入全年预算,专款专用。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不得收取门票费。允许重点科研(项目)单位、三级甲等医院、本科高校等用人单位在编制内自主接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第一学历)紧缺专业毕业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山西省全面启动“山西海外人才库”建设工作 下一篇:山西省运城市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统一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