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43万人历史峰值。为引导和支持更多大学生创新创业,省人社厅、教育厅、科技厅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提出到2017年扶持5万名大学生创业、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10万人次、培养高校创业培训师500名的工作目标,要求实施系列政策措施帮助大学生成功创业。
通知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湖北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在创业地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毕业学年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的,按规定给予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鼓励各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给予场租、水电减免。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办企业(除国家限制行业外),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资本不超过50万,成立时间2年内,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半年以上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每天每平方米补贴1元的标准,给予场租、水电费补贴。
通知还要求实施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扶持、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行政事业性费用免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详见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www.hb.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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