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日前发布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规定,入伍高校新生退役后两年内,可持相关证明办理入学手续。
《办法》要求,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重新报名参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办法》指出,入伍高校新生退役入学时,原录取高校合并、撤销的,由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批次且与高考当年录取分数线相近的高校入学;原报考专业撤销的,由录取高校安排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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