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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不让一名大学生因贫困失学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为确保2012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湖北省要求高校在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寄送“资助政策简介”,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不让一名大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按照要求,各高校要积极把握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两个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尤其是偏远地区,决不留死角。各高校在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一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务必做到人手一册,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在新生报到现场一律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区域,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尽早了解和掌握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开展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的排查、认定工作。今年国家在湖北省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项目,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作为新生入学路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即可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

湖北省教育厅还要求,高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提而不支、多提少支或直接列支,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确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此外,高校要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和社会实践等综合能力最为突出的优秀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坚决杜绝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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