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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原阳县实验高中违规补课责任人受行政处分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河南原阳县实验高中违规补课、乱收费一事,经中新网报道后,引起了该县教育局高度重视。记者今日从原阳县教育局获悉,实验高中违规补课行为已经被叫停,并责令实验高中于8月12日前将已收取的补课费,逐人造册全部退还给学生,并给予该校副校长张春雷行政警告处分。

近日,河南原阳县实验中学的学生反映,称他们学校正在违规集体补课,并收取了每名学生200元补课费,而且没有任何收据。不仅如此,上学期期末时学校还收取了每名学生500元考试费、试卷费和资料费。8月9日,中新网以《河南原阳一高中违规补课乱收费教育局称将制止》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原阳县教育局高度重视。8月10日,原阳县教育局发来处理意见的函件,通报了调查情况。函件称:“8月8日,中新网记者对我县实验高中违规补课问题进行了采访。事情发生后,县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监察室组织人员深入实验高中进行调查。经调查:参加补课的学生主要涉及高三年级应届班12班760名学生,每生收取补课费200元,复读班6个班110名学生(未收费)。”

据介绍,原阳县实验高中高三年级违反组织有偿补课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的规定。作为该校主管高三年级的副校长张春雷应负主要责任,实验高中校长肖刘文应负领导责任。

函件还通报了对原阳县实验高中的处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经原阳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责成实验高中立即停止所有补课活动(现已停止补课);责令实验高中于8月12日前将已收取的补课费,逐人造册全部退还给学生;给予实验高中副校长张春雷行政警告处分;责成实验高中校长肖刘文同志写出深刻的书名检查。

但函件始终未提学校收取每名学生500元考试费、试卷费和资料费处理情况。该县教育局监察室刘军主任称,这500元的费用也属于违规,他们会通知学校进行整改。

一些学生家长表示,既然违规,就应该退还这500元的费用,他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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