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各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应不低于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70%,各校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同城范围内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中考前夕,安徽省教育厅再次重申,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据介绍,安徽省教育厅日前表示,2012年继续坚持将省市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且2012年的分解指标应不低于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70%;公办普通高中除农民工子女和地区之间教育主管部门的协作自愿,不得跨市招生。
同时,安徽省教育厅明确,各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招收择校生必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予以录取;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针对每年少数学校出现买卖生源,强迫考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的问题,安徽省教育厅日前重申,严禁各校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各市、县(区)教育局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小学中高年级要开性教育... 下一篇:安徽省中高考实行禁噪 违者将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