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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中小学贫困生均可获政府资助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秋学期开学在即,江苏省有哪些助学政策可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安心完成学业?日前,省教育厅副厅长倪道作了解答。

大学阶段:经济困难家庭的大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资金,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发放和回收,学生家长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学生一起到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高校与商业银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学生本人直接与商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上限均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不需承担利息,而由财政贴息。

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是政府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另一重要途径。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全省每年约资助本专科生4.5万人;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覆盖面达到16%,全省每年约资助23.7万名本专科生。

高中阶段:苏南和苏中按10%、苏北按15%的资助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全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为12%。

中职教育阶段:免除所有中职全日制学生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免除所有非全日制中职涉农专业1-2年级学生学费。省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资金按全日制中职学生每生每年2200元、非全日制中职学生每生每年1200元标准,下达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此外,还设有中职国家助学金。

义务教育阶段: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苏南、苏中、苏北分别按6%、8%和10%比例确定资助面。

学前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苏南、苏中、苏北分别按8%、10%和12%比例确定资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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