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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1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的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考试试题组织以及阅卷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确认考试合格标准及资格。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6月25日、6月26日举行。考试科目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该科目包括6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含矿山、冶炼)、机电工程(含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一天半,各科考试时间见下表: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科(三科)考试条件: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6月)。

(二)免考条件及免考科目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顺利过渡,符合报名条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免考相关科目。

1.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再报考其它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

四、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3月7日至4月1日。

(二)报名地点: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联系人:兰莹 ,联系电话:66217166。

(三)报名方法:

1.报考者到报名地点购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

2.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查后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审查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3.报考者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新版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证书、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2)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考人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资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考生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4张;

(4)报名表及信息卡。

六、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琼发改收费[2005]151号”文规定执行。

七、考场设置

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请各位考生于2011年6月 13 日至6月23 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领取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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