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漯河市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7年4月21日(周五),早晨6:30前集合。
二、体检集合地点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内集合(黄河路647号)。
三、体检费用
请各位考生自带体检费260元。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还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五、考生须知
(一)2017年4月20日(周四)下午2:30-5:30,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一张近期两寸免冠照片并自带黑色水笔,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黄河路647号),填写《体检表》中的个人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写后及时交工作人员。
(二)考生务必于2017年4月21日(周五)早晨6: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内集合;逾期未到,即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按照《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五)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八)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一)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十三)其他需要主检医师综合评价给出结论的按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395-3130635
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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