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动员部署会
报道:10月28日,南昌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上,南昌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国平传达了省教育厅和南昌市有关“七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精神,对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部署。
就全市教育系统如何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南昌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谢为民表示,“七五”普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通过实施“七五”普法依法治教规划,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施与支持体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七五”普法期间,南昌市教育系统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同时,按照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法治江西、法治南昌创建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确立的法治要求。
切实加强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积极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走进社区、街道、乡村,广泛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抓好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也是南昌教育系统的一大重点任务。“七五”普法期间,南昌教育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注重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习惯养成教育的紧密结合,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七五”普法期间,南昌教育系统还将努力提升教育管理法治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明确职能权限与责任,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履行教育管理法定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相关考核
“七五”普法期间,南昌市教育系统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工作队伍。各中小学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法治课课程设置,配齐配好法治课教师,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法治宣传教育师资体系和骨干体系。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培训与管理,把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规划。
与此同时,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研究制定教育行政部门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台账,完善检查评估考核体系,全面实行一年一考评、五年一总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激励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单位综合绩效考核、法治建设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及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
法律知识法治素养纳入学生综合评价
“七五”普法期间,南昌教育系统还将全面落实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放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在中小学开设法治课程,并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素养纳入学生综合评价及中考范畴。
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小学低年级要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安排法治教育内容;小学高年级要加大法治教育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1/3;初中阶段,要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保证法治教育时间。高中教育阶段,要在思想政治课中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法治课,不得挤占或减少法治教育课时和法治教育活动时间。切实抓好法治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的落实。
创新工作理念,在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学第一课学法,毕业仪式讲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情景剧展演、法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积极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橱窗、活动场所等载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或引进社会资本,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及活动场所。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利用互联网平台,进一步强化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教育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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